发布时间:2024-07-30 12:01:03 阅读量:
12月28日,外省发来协查函,反馈宿松县一名省外返回人员罗某12月26日与一名巴基斯坦籍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在高铁上存在密切接触。宿松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流调和密接、次密接管控工作。目前罗某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鼻、咽样本经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双采双检,结果均为阴性,罗某已接种一剂次新冠疫苗;已排查到的所有次密接均已集中隔离,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;罗某相关活动场所已完成消毒消杀工作。
根据流调情况,尚有部分次密接未找到,宿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9日现通告如下:
12月26日罗某在武汉南站汽车站乘坐13:25班次汽车(车牌号皖H82378)至南门换乘中心(14:20车次),1名约20岁女乘客误乘该车,后到庐江县高速路口下车,目的地为庐江县。
12月26日皖H82378汽车离开武汉南门换乘中心后,有3名乘客在中途上车,到宿松站后下车,其他信息不详。
12月27日8时19分,罗某从宿松农商行(四牌楼支行)乘坐出租车至宿松县人民医院,出租车司机为男性,约30-40岁,微信支付收款方昵称为“龙”,其他信息不详。
12月27日18时18分,罗某独自前往孚玉镇孚玉西路肥东老母鸡店就餐,18时33分离开。
请上述出租车司机、12月26日14:20乘坐武汉至宿松皖H82378班次的乘客、12月27日18:18-18:33分时间段在孚玉镇孚玉西路肥东老母鸡店就餐与罗某有接触的人员,第一时间向所在村(社区)或乡镇政府报备,并立即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、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。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恐慌,自觉做好自我防护,出门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,保持社交安全距离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接种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,要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,就医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2021年12月29日凌晨,我县接外地协查信息,函示:我县一居民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。截至目前,我县已落实相关场所消毒工作,并对该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人员落实隔离管控,相关环境样本及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该密切接触者重点轨迹公布如下:
12月26日10时34分至11时40分许乘坐G1236(03车)自武汉南站至宿州东站。11时40分至12时30分许自驾回到家中。14时10分至19时50分许在灵璧宏泰商贸城南末服装店。19时50分许自驾至汴水苑附近从朋友处取东西,后返回家中未外出。
12月27日7时50分许在尚东国际21栋106号东南方向40米处的楚楚尹家买早饭,后返回家中。自家中自驾前往云路菜市场,于10时10分至10时30分许在云路菜市场买菜。10时30分至11时30分在宏泰商贸城南末服装店,后驾车前往尚东国际一期西门壹度便利店。11时48分许在尚东国际一期西门壹度便利店购物,后返回家中。14时30分至20时许在宏泰商贸城南末服装店铺,后自驾前往莱迪购物街凡人优品。20时10分至20时30分许在莱迪购物街凡人优品购物,后返回家中未外出。
12月28日10时30分至10时40分许在尚东国际菜市场和菜市场门口的路边摊上买菜。10时40分许在尚东国际32栋101铺正西方向40米处的1314形象设计洗头,后返回家中。11时46分在尚东国际二期东门壹度便利购物,后返回家中。14时40分至20时20分许在宏泰商贸城南末服装店,后自驾前往能能米线时许在能能米线)就餐,后返回家中未外出。
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该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人员,在灵璧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灵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、灵璧县疾控中心联系,并向所在乡镇(开发区)村(社区)和单位报告;区域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(街道)村(社区)报告,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。
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,主动提供信息,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同时,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,做到“戴口罩、一米线、勤通风、常消杀、不聚集、用公筷”,主动接种新冠疫苗,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。